第一大理由:技術適用性不好
微反應技術的適用面并沒有那么廣,希望微反應替代傳統釜式工藝的想法短期內是絕無可能的。然而,就算對于適用于微反應的工藝和項目,其實際結果也不一定會超出傳統生產水平。比如,收率是不是有提升,選擇性是不是有改善,三廢指標是不是下降了等等。如果都沒有改進,甚至更差,那么企業自然會更傾向于放棄微反應。關于微反應的使用效果,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,那就是你采用微反應技術對某一個化學反應進行一大堆優化研究,最后得到的結果,實際上和釜式工藝的最優結果是差不多的。為什么是這樣?作為一個學合成化學的人,我一直有一個觀點:對于某一個反應,化學工作者采用各種不同的方式都可以趨近于該反應的化學極限。因此,你用微反應可以達到的水平,反應釜同樣可以達到。所以,這不是微反應神奇,這是化學反應神奇。當然,實現這樣效果的代價會有所不同,所以在實際中才會有了對技術手段的不同選擇。
第二大理由:設備投資貴,用不起
在我們國家的精細化工行業,過去長期存在著固定資產投資少,投資回報周期短的優勢。所以誰誰誰都要搞化工,尤其的,有多少精細化工企業的老板原來是村支部書記的!然而,隨著安全環保要求的不斷升級,現在行業的硬件和技術投資是增加了不少。但是如果采用微反應技術,可能增加的更多,有的直接到無法承受的程度。早年,微反應設備多依賴進口,投資門檻較高。近些年,隨著微反應國產化的快速推進,肉眼可見的投資額降低了。更有像惠和化德一樣搞Hybrid工藝開發的,進一步的提高了微反應技術的投資性價比。然后,對于某些比較大產能的精細化學品,大通量的氣液相反應等等,這些仍然不足以對企業構成足夠的吸引力。
第三大理由:項目批不下來
嚴格意義上講,這不是微反應的問題。某一個項目,采用微反應技術去走審批流程,會遇到種種困難。但是,你不用微反應技術,基本也不可能批下來。所以我說,這不是微反應的問題,這是項目自身的問題。更直白一點說:這是項目本身和園區規劃定位、以及地方政策之間的問題。解決的辦法只有兩個: 要么換個地方做,要么換個項目上。一個可喜的現象是,隨著微反應技術工業化項目的逐個落地,園區管理部門對技術的信心也提升了。沒準,不久的將來,你既不搬家,也不換項目,照樣能干起來。
第四大理由:第一只螃蟹不敢吃
一講起來,我們都豪言壯語,要做“第一個吃螃蟹的人”,舍我其誰?然而,第一只螃蟹好吃嗎,有毒嗎,怎么下手?除了上面提到的技術問題,設備投資問題,項目申報問題,還會遇到上下游設備的匹配問題,原材料更換問題,新工藝的產品應用驗證問題,操作人員的再培訓問題等等。這些因素都結合在一起,使得新技術的應用的存在或大或小,或多或少的風險。
另外一件扯后腿的事情就是,我們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還不行,從業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還不夠強。自己好不容易做出來的項目,一轉身就被別人偷走了,還很難取證,很難維權。這種問題廣泛的存在于外企和國內企業之間、國企和民企之間、民企和民企之間。不過,最近的一個知識產權案例應該是給了我們一定的信心,可能你們也看到了報道。天賜材料起訴安徽一家公司的知識產權案,通過刑事和民事多方位維權,最終完勝。在獲得了3000多萬元經濟賠償的同時,相關人員也被判入獄。大力鼓勵和全力支持創新,已經成為我國崛起過程中不可逆轉的一股洪流。
第五大理由,技術替代
什么叫技術替代,微反應這么新的技術這就要被技術替代了?聽我說完。近些年,隨著微反應技術的推廣和普及,為企業的技術開發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多功能研究平臺。在這個平臺上,我們可以以精確的方式研究傳質、研究傳熱、研究工藝的內在規律。在對反應有更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后,有些時候我們會發現,某些項目采用微通道反應器是大材小用,可能用管道式反應器就完全能夠解決,或者用CSTR也很好。甚至,微反應的研究成果還能夠指導傳統釜式工藝生產,通過參數調整后,不用更換任何設備就能夠帶來技術提升。因此,這種情況下,盡管沒有采用微反應技術進行工業化生產,但是,軍功章上有你的一半,也有我的一半。